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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夷九三爻象论 北宋 · 王禹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五
《经》曰:「九三,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贞(处下体之上,居文明之极,上为至晦,入地之物也。故夷其明以获南狩,得大首也。南狩者,发其明也。既诛其主,将正其民。民之迷也,其日固以久矣,化宜以渐,不可遽正,故曰不可疾贞。)」。
《象》曰:「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(去闇主也。)」。
《疏》云:「南方,文明之所。
狩者,征伐之类。
大首谓闇君。
『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』者,初藏明而往,托狩而行,至南方而发其明也。
九三应于上六,是明夷之臣发明以征闇君,得其大首也。
故曰『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』也。
『不可疾贞』者,既诛其主,将正其民,民迷日久,不可卒正,宜化之以渐,故曰『不可疾贞』。
《象》曰『南狩之志乃大得』者,志欲除闇,乃得大首,是其志大得也」。
论曰:夫《明夷》者,文王之卦也,非武王之象也。
首者,武王之事也,非文王之时也。
故圣人观九三之象,言文王以文明之盛,当商纣至简之世,若南狩而其明,可得大首。
然以臣伐君,义不可速,在乎贞正,俟彼贯盈。
故曰「明夷于南狩,获其大首,不可疾贞」也。
是以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,犹率诸侯以事,此其义也。
《象》曰「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」,言以九三之象观之,若遂其明,可以大得其志;
以其义不可速,故晦其明也。
若南狩其明,又获大首,则天下文明矣,安得谓之明夷乎?
王辅嗣以为「既诛其主,将正其民,民之迷也,其日固已久矣,化宜以渐,不可速正」。
何其误也!
案《泰誓》曰:「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」。
孔安国注云:「周自虞芮质厥成,诸侯并附,以为受命之年。
至九年文王卒,武王三年毕服,观兵盟津,以卜诸侯伐纣之心。
诸侯佥同,乃退,示以弱」。
文王未尝伐纣,安得言既诛其主邪?
武王继父之志,观兵而退,此「不可疾贞」之义明矣。
又案《武成》云:「一戎衣而天下大定,乃反商政,政由奋」。
又《传》称迁商顽民于洛邑,何其化之速也!
安可「民迷既久、化宜以渐」哉?
或曰:九三《象》辞但云「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」。
不解「不可疾贞」,何也?
对曰:文王以文明之德,晦明事,「不可疾贞」之义,于文易晓,故《象》辞不繁述也。
辅嗣注《易》,极乎天人之际,诸家莫之及也,唯于此爻,似有未尽。
孔颖达犹尊辅嗣,从而疏之,殊不知《明夷》之卦,用晦之世也。
故《彖》曰:「明入地中,明夷,内文明而外柔顺,以蒙大难。
文王以之,利艰贞,晦其明也」。
此岂诛其主而正其民欤?
且言以臣伐君,虽有文王之明,遇商纣之闇,犹不可速,况其下者哉!
故曰「不可疾贞」者,亦圣人之微旨,其可背乎(《小畜外集》卷九。)
方:原无,据十三经注疏本《周易正义》补。